上次說完瞎子摸象的故事,有朋友很奇怪問 Timmy Lui 為甚麼會連不是本會舉辦的sex party 都很鼓勵各位朋友要多點參加,不怕存在著競爭嗎?有很多人誤會了一些事情,會認為我們常常跟人競爭,其實如果以一個純玩的角度去攪 sex party, 我們只是為開心為快樂為享受,怕甚麼好競爭?相反,拜託坊間一些組織的努力宣傳和推廣,令到 sex party 更普及,不是更好嗎?一條街,街頭街尾街中間都有很多餐茶廳,雜貨舖,大家都不會只去其中一間,可以說就算有競爭都只是良性競爭。
而如果以一個商業的角度去攪 sex party,又不是一門大生意,不要說賺錢,只要是打個和,不要年年貼錢就拜託了,何來競爭可言呢?當然,可能是我們經營不得法,坊間可能很多人攪 sex party 賺很多錢,但是對我們來說,夠玩夠維持已經足夠,競爭與否,由其他人來看待來定斷吧,對我們來說一點都不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