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r enquiry 還是 For enquiries,最近有朋友問 Timmy Lui 這個問題, Timmy Lui 的英文水平很底,只是屬有限公司,於是問了一些外國人,當中很多人都不敢肯定,有人說是 For enquiry,又有人說是 For enquiries。Timmy Lui 是閒人一個,閒來無事,上網找找答,看到其中有一位網友的回答很有趣,他說應該是 For enquiries,因為很多時問題會不止一個,而是問完一個問題,又會有另一個問題,問完又問。 Timmy Lui 看到了他的回答,真是覺得有深刻的體會而會心微笑,因為真的很反映我們的情況。
我們很多會員,當中十個有八個都是看了網上的資訊之後,一步一步地成為會員,而當中的兩成就是問了一些少數問題而成為會員,反而是問得很多很多問題的朋友,最後都是不了了之,但是相隔一段時間之後,又來很多問題問問問,真是可以說句沒完沒了的 enquiries,如果有人說 For enquiry 和 For enquiries 都沒分別,都可以,Timmy Lui 都會選擇 For enquiries。
最近有位台灣朋友給了我們一封電郵,說他們兩夫婦下個月來香港玩,問我們有沒有牛朗可以介紹和他們兩公婆一起玩,Timmy Lui 看了之後,有點一頭霧水,基於好客之道,Timmy Lui 都回覆了他們,順便向他們解釋我們是一個玩集體聯誼性愛的會,不是甚麼妓院或者牛郎店,但是歡迎他們來香港時參加我們的刺激性愛遊戲。有朋友可能會問,為甚麼不直接介紹一些單身男會員給這對夫婦一起玩?很多事情都是說易行難,正如 Timmy Lui 之前都說過,我們很怕作介紹人,如果介紹了之後,你們玩得開心,不見得向我們說些謝謝,但是玩得不開心,我們就像犯下天下大罪了,除此之外,有很多方面考慮都不會作介紹人,就算會員之間都不會,要玩,便大家一起玩集體。其實要我們介紹牛郎已經算好了,有些朋友更好笑,跟你都不認識,又不是會員,好意思問我們有沒有單身女會員介紹,又有些夫婦問有沒有 bisexual 女會員介紹,我們不是沒有,但又不是會員,為甚麼要介紹給你們呢?要玩,便來吧。
Timmy Lui 在前幾天閱讀報紙,知道南韓憲法法院於二月廿六日以七票對二票裁定,國家以刑法處罰通姦的規定違憲,侵犯國民基本權利,在南韓施行了六十二年的通姦罪從此走入歷史。Timmy Lui 很認同南韓憲法法院院長朴漢徹等七位大法官表示,通姦罪侵犯國民在性方面的自主權和私生活的隱私及自由。不要說南韓近年已經沒有嚴格執行通姦罪,有些國家的通姦罪是足以施用石刑活生生把通姦者擲死,但是依然有人會犯。